近日,湖北安陸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詐騙案一審判決引發(fā)關注。一名27歲的貴州織金縣女子韓某,為償還賭債,通過“閃婚”騙取男方彩禮及黃金首飾,最終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一個月,并被責令退賠相關財物。
去年9月,韓某因涉嫌詐騙被警方刑事拘留。今年4月15日,安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韓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。
法院審理查明,2023年9月21日,在某公司及紅娘的安排下,湖北安陸市的朱某前往貴州貴陽市與韓某相親。相親過程中,韓某向朱某虛構了自己的職業(yè),聲稱從事銷售工作,實際上她從事的是紋身行業(yè)。不僅如此,韓某還隱瞞了自己因賭博負債超過20萬元的嚴重情況。
僅僅4天后,也就是同年9月25日,為獲取彩禮來償還賭債,韓某與朱某迅速登記結婚。當天,朱某按照習俗向韓某支付了15.8萬元彩禮,并贈送了價值32687元的黃金首飾,韓某合計獲利190687元。拿到財物后,韓某立刻將黃金首飾變賣,所得款項大部分用于償還賭債,剩余部分則用于個人日常開銷。
婚后,韓某與朱某在安陸市共同生活了約兩個月。然而,在這期間,韓某一直拒絕與朱某同房。2024年1月2日,韓某找借口離開安陸市,之后便失去了聯系。
朱某發(fā)現韓某失聯后,于1月21日與某公司一同前往貴州織金縣,試圖與韓某協商退還彩禮事宜。在協商過程中,韓某出具了一張20萬元的借條,承諾在4月24日前將20萬元還款至朱某父親賬戶。但到了約定時間,韓某并未履行還款承諾,且再次失去聯系。
無奈之下,5月8日,朱某父親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,將韓某訴至安陸市人民法院。法院工作人員在微信上與韓某核對身份時,竟被韓某拉黑。隨后,朱父申請撤訴,法院裁定準予。
2024年7月29日,朱某又以離婚糾紛將韓某訴至安陸市人民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兩人離婚,并要求韓某退還彩禮、黃金首飾及其他費用共計20萬元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韓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。她通過虛構自身職業(yè)、隱瞞因賭博負債急需還債的事實,與朱某相親并閃婚,讓朱某誤以為她是真心想要締結婚姻共同生活,從而交付彩禮和黃金首飾。婚后,兩人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,韓某在短暫相處后便借故離開并失聯,其詐騙他人財物的行為事實清楚,且數額巨大,已構成詐騙罪。
關于詐騙數額的認定,雖然韓某向被害人出具了20萬元的借條,但這是雙方在案發(fā)后自行協商的退賠數額,并不等同于實際犯罪數額。根據起訴書指控及法院審理查明的事實,韓某以與朱某結婚為名騙取的彩禮和黃金首飾價值總和為190687元,法院最終將此認定為詐騙數額。
基于以上事實和認定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,除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一個月外,還對韓某處以2萬元罰金,并責令其退賠190687元給朱某。這起案件也為那些試圖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物的人敲響了警鐘。